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,并于5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要求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功效评价,企业宣传不准“自卖自夸”。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将倒逼化妆品企业自建功效评价机制,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入门门槛,加速行业洗牌和产业升级。消费者也能买到“功效明确”的产品,避免被广告词“带偏”。(记者戴小河)
2023中国青岛时尚体育产业大会启幕 聚焦产业升级与融合发展
“60后”民警张家界战疫:“繁华的张家界会再次回到我们视野”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携程旅行网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
